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汉民餐厅和培训中心
对外承包经营招标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对以下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单位: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二、项目内容: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汉民餐厅和培训中心对外承包经营。
1、学生汉民餐厅
建筑面积3783㎡,现有座位1272个。
2、培训中心
建筑面积4798㎡,客房38间,一个多功能厅(可容纳300余人),2个会议室(每个可容纳50人),5间普通教室。含配套超市一个(36.96㎡)。
3、特色餐厅
特色餐厅现有座位210个,另有12间包厢,总建筑面积1299㎡,每日为教工提供自助午餐服务。
上述项目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是学生汉民餐厅。第二标段是将培训中心、特色餐厅及超市整体打包。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两年(2015年7月10日—2017年7月9日)
四、投标条件及须知:
1.经工商注册为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餐饮企业,各项证照合法、齐全,注册资金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上。投标第二标段的企业还必须具有酒店管理经营范围资质及《清真准营证》。
2.能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能力。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成熟科学的管理模式、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管理机制。
3.有3年以上高校餐饮服务经验,具有良好信誉和经营业绩,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4.投标人必须是餐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餐饮公司的受委托人。受委托人需具有3年以上从事餐饮管理与服务的经验,具备较高的素质、文化程度及专业技能,身体健康。受委托人必须在中标后在本项目岗位上进行日常管理。
五、投标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本次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为:5万元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现金形式)在开标当天同投标文件一并交至开标现场,未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无权参与本项目投标。
3.本项目招标结束后,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随即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作为履约保证金组成部分,不予退还。
4.履约保证金:10万。合同签订时交齐。履约保证金用于经营者违反《食品卫生法》、违反校内外有关管理条例、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期满、租赁期内不正常营业、协议期内擅自分包或转包他人,给学校或师生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租赁者在承包期内若无上述现象,合同期满后,若无不良记录,其履约保证金无息如数返还。
5.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像物价变化等因素造成的投资成本增加的后果。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6月19日至2015年6月26日(节假日除外),9:00至11:00;14:00至17:30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后勤服务中心
七、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26日下午17:00
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专人送达开标地点,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银川市西夏区职业教育园区(文翠北街与大连路交汇处)
联系人:马淑珍
电 话:0951-2135238 13895090667
邮 编:750021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后勤服务处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