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畔嘉苑”统建住房配售结果公示
根据《自治区集中统一建设区直单位职工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学校通过个人申请,住房配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打分、评议,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对区直属机关统建住房领导小组本年度配售给我校的湖畔嘉苑2套统建住房进行了分配。现将配售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张 瑾 高振明
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凡对上述结果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住房配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也可直接向学校纪检反映。
联系电话: 2135045 13639504908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住房分配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