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评学校2011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公示的通知
根据《宁夏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关于评选表彰2011年校级精神文明先进集体和先进进个人的通知》(宁职院党发【2011】29号)精神,经各部门申请、推荐、递交相关材料,学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考核,学校第110次党委会会议研究,拟确定下列单位和个人作为学校2011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个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3个):职业素养教学部、团委、能源与化工技术系
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18人):职业素养教学部张志荣,团委李峰,能源与化工技术系于建君,机械与电气技术系王丹、竺伟华,实用工艺美术系纳晓菁,生物与制药技术系尚雁鸿,电子与信息技术系王丽娟,动物科学技术系陈西风,经济管理系程敏、陈丽,工业工程技术系易彦红,开放教育学院何晓瑜,宁夏农校李琳,组织人事处胡海林,学生处马剑,教务处罗建红,后勤服务处赵维红。
公示期自2012年3月16日起至2012年3月28日结束。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统战部)、纪检监察室反映。
联系电话:2135035 2135068
电子邮箱:maxinb@nxtvu.edu.cnxub@nxtvu.edu.cn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广播电视大学)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
201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