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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我校组织人事处组织科副科长胡海林同志为全区组织系统嘉奖人员参评人选公示

时间:2012年07月09日    来源:    作者:    阅读:

公 示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表彰全国和全区组织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宁组通[2012]148号)文件精神,经教育工委、教育厅党组决定,推荐我校组织人事处组织科副科长胡海林同志为全区组织系统嘉奖人员参评人选。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2年7月9日至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或个人问题线索,可通过电话或来信方式反映,学校纪委对举报人保密。若反映问题调查属实,将取消该同志参评资格。

纪委监察室电话:2135068

二〇一二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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