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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再获自治区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时间:2012年03月02日    来源:    作者:    阅读:

文明花开,再传捷报。近日,我校被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命名为自治区文明单位,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届时为2012——2015年(宁文明委【2012年】2号文件),这是我校继2007年获得自治区文明单位后取得的又一殊荣。

文明单位是自治区文明委授予创建单位的最高荣誉。我校获此殊荣,是学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创新发展、特色发展的重要里程碑,是学校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努力工作、创新发展的又一丰硕成果,是全校师生的光荣与骄傲,标志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跻身全区文明单位的最高荣誉榜。

在银川荣膺全国文明城市喜庆之际,1月31日,中共银川市西夏区委、人民政府召开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大会。学校党委宣传统战部部长马新及受表彰人员参加会议。我校郭耀东、马丽同志被授予西夏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贡献奖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供稿:宣传统战部郭耀东;编辑:陈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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