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梦想中国·立德树人”书画摄影作品大赛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各市县电大工作站、教学点: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工委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梦想中国·立德树人”全区教育系统师生书画摄影作品大赛的通知》(宁教工委[2014]49号)要求,在我校继续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和创建精神文明单位及打造阳光校园品牌活动,在国庆65周年即将到来之际,学校决定举办“梦想中国·立德树人”全校师生书画摄影作品大赛活动。旨在促进我校广大师生艺术素养的提升,全面展示广大师生奋发有为、积极向上和敢于创新的精神风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书画摄影作品大赛主题是“梦想中国·立德树人”。
参加活动的书画摄影作品要围绕主题,展现我校广大师生积极向上、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自强不息的意志品格、甘于奉献的思想境界;体现他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胜信心、对美丽家乡的热爱之情;展示广大师生高尚的人生追求、高雅的审美情趣、优秀的艺术才华和勇于创新的能力。
二、组织机构
1.成立“梦想中国·立德树人”全校师生书画摄影作品大赛活动组委会
主 任:刘荣耀
副主任:于 华 吴 群 赵建宁 李 峰
成 员:朱 杰 刘 青 王彦国 周 艳 徐红戈 姜 华 刘少华 白萍红 杜 敏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工会副主席朱杰担任、副主任由实用工艺美术系副主任王彦国担任。办公室设在校工会,具体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
2.主办单位:校工会
承办单位:实用工艺美术系、校团委、校摄影协会
评委会由承办单位实用工艺美术系组织聘请相关专业人员担任评委。
三、参赛对象和分组
本次活动参赛对象为校内各部门、全区各市县电大工作站、教学点在职教职工和在校学生。
本次活动分为教工组和学生组。
四、奖项设置
1、优秀组织奖三名:奖励组织工作扎实、活动成效突出的工会小组。
2、艺术类作品奖:各项目(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分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作品奖。
3、优秀指导教师奖:奖励获学生组艺术作品一、二、三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限1名指导教师)。
五、作品类型和相关要求
1、本次比赛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含工艺美术作品)。
绘画: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尺寸均不超过对开( 54cm×78cm)。
书法、篆刻: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 69cm×138cm)。
摄影:单张照和组照(单张照最多不超过10幅。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均可;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摄影作品只需报送电子文件(JPG格式,分辨率达到300dpi)。
设计: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设计作品需提交A4纸张大小小样和电子稿。
2、参赛艺术作品不用装裱。艺术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单位和系部名称、组别、联系电话、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创作时间;可写在作品背面,也可附另纸注明。版画作品按惯例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摄影和设计作品提交的电子稿需用U盘报送。各工会小组在上报电子作品时需单独建立文件夹标明系部和所在单位名称,并在文件夹内单独将参赛作品分别注明作者姓名、组别、作品名称和联系方式。
六、时间安排
本次活动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发文之日起至2014年10月中旬)为学校开展活动阶段,重点是扩大教师和学生的参与面与普及面。
本次活动以各工会小组为单位,请各工会小组务必于2014年10月15日前将参赛作品报送至实用工艺美术系办公室(各市县电大工作站、教学点作品交远程教育处工会小组统一报送);学生作品由各系部团总支统一征集报送校团委。
第二阶段(2 014年10月15至1 0月下旬)为集中评选阶段。
本次活动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上报艺术作品进行评选,获奖优秀作品将集中展出,同时获奖的优秀作品还将被推荐参加11月中旬自治区教育工委 自治区教育厅举办的“梦想中国·立德树人”全区教育系统师生书画摄影作品大赛。
七、联系方式
教师上报作品联系电话:2135362 2135048 2135025
联 系 人:徐红戈 周 艳
基层电大上报作品联系电话:5065338 5044924
联系人:姜华 白萍红
学生上报作品联系电话:2135041
联系人:刘少华 杜敏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广播电视大学 工会
201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