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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中国梦·劳动美”全区职工书法、美术作品大赛的通知

时间:2013年11月08日    来源:    作者:    阅读:

关于举办“中国梦·劳动美”全区职工书法、美术作品大赛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各基层电大:

根据宁教工字〔2013〕4号文件通知要求,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区直机关工委、文化厅、总工会、文联、宁夏报业传媒集团举办的“中国梦·劳动美”全区职工书法、美术作品大赛作品以开始征集,现将我校征集作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内容

(一)美术

作品内容健康、有时代感,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反映职工生活内容,突出校园文化特色。美术作品包括中国画、油画、版画、水粉、水彩、漆画、工艺美术、动漫美术等,尺寸一般不超过6尺宣,不用装裱。

(二)书法

自撰诗、词、联、赋等或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作品必须以汉字书写。作品尺寸不超过六尺,竖式,形式不限,书体不限。篆刻作品6—8方,附边款2方,粘贴在四尺裁竖式印屏上。

二、截稿时间:2013年12月16日

三、评审办法

由自治区书、美协聘请部分专家及有关人士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

四、奖项设置

组委会将组织评委对参赛作品进行初评、复评、终评。大赛结束后由大赛组委会组织从参赛作品中选出部分优秀作品进行展览,书法、美术评出特等奖各1名,一等奖各6名,二等奖各9名,三等奖各12名,优秀奖若干名,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所有获奖作品将编入《中国梦·劳动美全区职工美术、书法大赛作品集》,获奖、入选作者各赠一册,并在自治区主流媒体刊登。

五、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有关要求

1、各工会小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组织,积极推荐优秀作品,把此次大赛作为团结凝聚教职工坚定信心、共创和谐、共谋发展的有效载体,作为充分展示新时期主力军风采的重要举措,切实做到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2、要弘扬主旋律,突出“中国梦·劳动美”这一主题,充分表达教职工的爱国之心和强国之志。激发广大教职工投身文化艺术创作热情,多出反映职工特色的精品力作,发现和推出更多的教职工文化艺术人才,为他们展示才华创造条件、搭建平台。各工会小组要认真梳理本部门职工参展作品,按时、按要求报送“报名表”和相关作品。

(二)注意事项

1、各工会小组推荐每名参赛者限投稿1—5件作品。

2、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使用权,不另付稿酬;(包括用于展览、出版、媒体网络宣传等),所寄参赛作品概不退稿。

3、所有作品勿托裱,作品背后用铅笔在右下角标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通信地址、邮编、电话。

4、各工会小组长将收集的参赛作品交校工会,由校工会统一送自治区总工会教科文卫体工会。

备注:基层电大参赛作品交远程教育处工会小组长姜华。

联系人:石玉梅 联系电话:2135048

校工会

2013年11月8日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文萃北街宁夏职业教育园区
邮编:750021 电话:0951-2135360 0951-2135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