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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首届“阳光杯”摄影展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2年08月24日    来源:    作者:    阅读:

关于举办首届“阳光杯”摄影展活动的通知

全区各分校工作站、教学点及校内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开展创建“阳光校园”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学校“凝练办学特色,提升发展竞争力”活动,进一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迎接建党“九十一”周年,学校决定举办首届“阳光杯”摄影作品展。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摄影者对高、中职及电大开放教育的独到观察和理解,全面展示广大师生奋发有为、积极向上的思想变化和敢于创新的精神风貌,旨在激发广大师生热爱生活、珍惜生活、感恩生活的热情,为摄影爱好者提供一个良好的交流互动学习平台。

二、活动主题

阳光校园,精彩瞬间—-拍摄身边人,记录身边事。

三、作品要求

1.作品题材主要以学校相关的人、事、景为主。在集中展示教与学、竞与动取得优秀成果的同时,要充分体现高、中职教育和电大开放教育的办学特色,也可以是关心学校发展的各级领导或社会各界人士。作品表现思想应积极健康,内容需主题明确、立意新颖。

2.参赛照片需冲洗为7至10英寸长边的纸质成品并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格式要求为jpg格式,2兆以上),组照每组不超过6幅,投稿作品数量不限,费用自理。所有参赛作品应尽量避免电脑后期处理,以保持照片的原始风貌。

3.纸质及电子文档的每幅作品都须注明:所属系部、年级、专业、班级、姓名、联系电话、作品题目、拍摄时间、拍摄地点、编号(纸质作品在作品背面注明)。例如某同学送报摄影作品的电子文件名称为:2010级广告2班-张某某13584234567-《作品题目》2012年6月8日于新校区-01。

4.参赛者应保证报送的参赛作品为原创的本人作品。作者应对作品的合法性负责,作品所涉及到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5.每位参赛者作品投稿后,即视为已确认同意学校拥有其作品的使用权,可以将该作品用于非营利性的展览、展示、出版、网站等领域,不再另付稿酬,参赛作品恕不退稿。

四、作品征集时间

2012年6月15至8月31日(作品务必于2012年8月31日前完成送交)。

五、参展人员

全校师生及各市县电大分校工作站、教学点师生。

六、投稿及联系方式

各系学生作品须指定一位辅导员老师统一报送至竟智楼二楼C205实用工艺美术系办公室。

联系人:马宝军;联系电话:2135360

教职工作品须由各工会小组长负责统一报送至工会办公室(各市县电大工作站、教学点的作品须交到远程教育处工会小组统一报送至工会办公室)。

联系人:周 艳 兴 忠;联系电话:2135048

七、作品展示地点及时间

时间:2012年9月初

地点:图书信息中心

八、奖项设置

1.学生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

2.教工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

九、主办单位:校工会 宣传统战部

承办单位:职业素养教学部 实用工艺美术系

校工会

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文萃北街宁夏职业教育园区
邮编:750021 电话:0951-2135360 0951-2135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