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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庆祝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 合唱比赛的通知

时间:2016年03月30日    来源:    作者:    阅读: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工会委员会文件

宁夏广播电视大学

 

宁职工字〔2016〕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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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

合唱比赛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

按照学校党委《关于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举行“唱支歌儿给党听”歌咏比赛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六月下旬

二、参赛队伍

机械与电气技术系

生物与制药技术系

生命科学技术系

能源与化工技术系

工业工程技术系

实用工艺美术系

纺织与服装技术系

软件学院

商学院

农业学校

南校区队(综合办公室负责)

教工综合队(党群行政、教辅、职业素养教学部、马克思主义教学科研部。工会负责)

三、比赛办法

(一)比赛内容

本次比赛每支合唱队需演唱两首歌曲,一首为规定曲目,必须从“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 歌合唱比赛推荐曲目单中选择(见附表),另一首可自选曲目也可从推荐曲目单中选择,自选曲目须与本次合唱比赛主题相符,为思想内容好、艺术水平高、传唱范围广的优秀歌曲。

(二)表现形式

合唱队人数每队不超过80人(教师比例为15%以上),指挥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要求领唱、指挥均为本校师生。

(三)评分办法及扣分细则

1.评分办法

(1)评委组成

评委由校领导及音乐专业人员担任。

(2)评分

    比赛采用现场打分亮分,采取100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为该参赛队的最终得分,四舍五入公布小数点后两位。合唱队员每超过一人,在最后得分中扣除0.5分;领唱、指挥不是本校师生的在最后得分中扣除5分;教工参与比例不足的参赛队,每差一人在最后得分中扣除0.5分。

(3)比赛上场顺序由抽签决定。

四、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根据现场评分结果分设最佳演唱团队二名,最佳风采团队四名,最具魅力团队六名。

五、其他

1.各参赛队在4月15日前将参赛曲目上报校团委,为避免参赛曲目重复,按照上报时间顺序,如有雷同,后上报的需更改参赛曲目。

2.本次比赛伴奏统一由乐队伴奏,请各参赛队提供合唱乐谱。

 

组织人事部 宣传统战部 工会 团委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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