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届第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位代表、各工会小组:
我校第二届第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拟定于2015年12月中下旬召开,现将教代会提案征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要求
1、教代会提案是全校教职工通过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是学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也是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位代表要高度重视提案工作,积极参与,认真做好提案征集工作。
2.教代会代表应以严肃负责的态度行使提案权。提案应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做到“实事求是,分析清楚,建议具体,简明扼要”,具有科学性、可行性。
3、提案撰写要求使用统一格式,一事一案,字迹工整。提案须由正式代表1人作为主提案人提出,正式代表2人以上(含2人)附议。提案也可由各工会小组提出。
二、提案征集范围
1.提案的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且限于本院(校)的职权范围和教代会职权范围;
2.关于人才队伍、学科建设、和谐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3.关于教学、科研、服务及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4.关于加强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5.关于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的建议和方案。
三、提案的递交
本次提案征集的电子稿(详见第二届第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表)发送至QQ邮箱:2461412905@qq.com,同时将纸质稿签名送交工会周艳老师,联系咨询电话:2135048
四、提案的审理
代表提出的提案由教代会提案征集组根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确定是否立案。对符合提案要求的提案,给予正式立案,进入提案处理程序。对不符合立案要求但具有积极意义的提案,作为意见、建议送相关部门处理。提案审理后,教代会提案征集组将以短信方式告知提案人。
五、提案征集时间
本次教代会提案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提交,截至时间为12月10日前。
附件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广播电视大学)
第二届第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