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现将自治区总工会转发的自治区妇联《关于开展2019年度自治区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部门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2019年度自治区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各部门在全校范围内推荐自治区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和个人各一名。
二、推荐评选条件
附件:转发自治区妇联关于开展2019年度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评选的通知.doc
三、推荐评选程序
1.请各部门将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加盖部门公章于2018年12月13日上午10点之前报校工会办公室(文体活动中心三楼),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稿发2671656842@qq.Com。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2.校工会将对申报对象依照有关程序严格进行审查,确定人选后,报校党委会研究决定后予以公示。
四、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评选和推荐工作,通过评选表彰活动,在学校努力营造学赶先进的良好氛围。
2.评选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推荐评选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真正选拔出在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
联系人:曹璊
联系电话: 2135048
校工会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