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各工会小组:
为广泛征求教职工对学校改革、发展、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学校拟定于2020年1月3日召开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现就提案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 :2019年12月9日-12月20日
二、提案范围
1.有关本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相关规定的建议和方案。
2.有关本校管理工作、改革措施和教育事业发展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3.有关本校教学、科研、服务及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4.有关本校教职工生活福利及教职工关心的其它比较重大问题的建议和方案。
三、提案要求
1.代表性: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有一定的代表性。
2.全局性:正确体现国家、学校、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关系,具有全局性和前瞻性。
3.真实性:所反映的问题真实可信。
4.可行性:在学校职责和财力、物力范围之内,所提建议和措施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
5.规范性:提案书写符合规范要求,提案提交合乎规定程序。
四、下列内容不应作为提案提出
1.内容涉及国家机密、学术研究、民事纠纷或进入刑事、行政诉讼以及仲裁程序的。
2.应向有关部门或信访部门反映的、为代表本人或他人解决个人具体困难或矛盾的问题。
3.应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的问题。
4.内容空泛、建议笼统的。
五、提案必须是一事一案,代表需在提案组统一制作的提案表中按指定格式填写,且提案必须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
1.提案标题,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
2.提案内容,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
3.建议措施,即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
六、提案由教代会代表或工会小组提出
教代会代表提交的提案应由3名及以上代表联合签名提出,其中1人为提案人,其余为附议人;以工会小组名义集体提出的提案,则必须有工会小组长签名。每个提案人、附议人都必须亲笔签名。
七、提案提交方法
提案人须同时提交提案纸质和电子稿。纸质稿使用提案征集组统一提供的提案表格(详见附件)。除提案人和附议人签名均手写完成外,提案内容一律采用打印稿(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稿至邮箱:1905056599@qq.com
八、提案的审理
提案由提案征集组根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确定是否立案。对符合提案要求的提案,给予正式立案,进入提案处理程序。对不符合立案要求但具有积极建议的提案,作为意见、建议送相关部门处理。提案审理后,教代会提案征集组将以短信或微信方式告知提案人。
联 系 人:戚美娜
联系电话:2135048
办公地点:文体活动中心三楼
附 件: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提案征集表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工会委员会
教代会提案征集组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