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劳模休养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8年07月05日    来源:    作者:    阅读:

 

 关于组织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

劳模休养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科文卫体(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生、体育)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劳模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真心关爱劳模、真诚服务劳模,推动全社会形成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崇尚劳动、诚实劳动的良好社会氛围,全国总工会定于2018年7月下旬在吉林省吉林市吉化松花湖疗养院(吉化职工疗养院)组织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劳模开展休养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休养对象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生、体育系统的全国劳模(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省部级劳模(省部级先进工作者),三者比例为3:3:4,本次休养共计安排100人(名额分配见附件1)。省部级劳模只能按名额分配表中标注的人数推荐。

    二、休养时间

2018年7月22日至28日,7月22日报到,28日返程。

三、休养地点

吉林省吉化松花湖疗养院(吉化职工疗养院)

 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湖滨路41号

四、其他事项

(一)各省级教科文卫体工会要认真做好劳模休养人员推荐审核工作。被推荐人员要求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适合外出活动。优先安排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生、体育系统一线,特别是在老少边穷艰苦地区和在重大科研项目中发挥骨干作用的劳模参加休养活动。

(二)在职的劳模参加休养活动按出勤对待。劳模参加休养活动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承担,休养期间的食宿、交通、参观考察费用由全总承担。

(三)请报名参加休养活动的劳模提前做好出行安排,准时参加休养。本次劳模休养活动不安排随员和家属。

(四)请于7月6日前将《2018年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劳模休养登记表》(见附件2)发邮件至全委办公室,邮箱:jkwwt@acftu.org.cn

联系人:孔俊勇,010-68591761,15250977739

        徐心卉,010-68591746,18501124519

(五)本次劳模休养活动疗养院可以安排接送站,如有需要请填写《2018年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劳模休养接送站登记表》(见附件3),并于7月13日前将登记表发邮件至吉林省吉化松花湖疗养院,邮箱:514198942@qq.com。本次休养活动接站地点设为两个:乘坐飞机请选择长春龙嘉机场;乘坐火车请选择吉林站。

联系人:赵春海13804422287  王双竹13596244755

 

附件:1.2018年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劳模休养名额分

配表

      2.2018年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劳模休养登记表

      3.2018年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劳模休养接送站

登记表

 

 

                   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

                         2018年6月15日

 

附件1

 

2018年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劳模休养名额分配表

 

单 位

数 量

备 注

北京市教育工会

2

限报1名省部级劳模

北京市政法卫文工会

2

限报1名省部级劳模

天津市教育工会(含科技、卫生)

3

限报1名省部级劳模

河北省教科文卫工会

3

限报1名省部级劳模

山西省教科文卫体工会

3

限报1名省部级劳模

内蒙古自治区教科文卫体工会

3

限报1名省部级劳模

辽宁省教科文卫体工会

3

限报1名省部级劳模

吉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

3

限报1名省部级劳模

黑龙江省教科文卫体工会

3

限报1名省部级劳模

上海市教育工会

2

限报1名省部级劳模

上海市科技工会

1

限报1名省部级劳模

上海市医务工会

1

限报1名省部级劳模

江苏省教育科技工会

3

限报1名省部级劳模

浙江省教育工会

3

限报1名省部级劳模

安徽省教科文卫体工会

3

限报1名省部级劳模

福建省教科文卫体工会

3

限报1名省部级劳模

江西省教育工会

3

限报1名省部级劳模

单 位

数 量

备 注

山东省教育工会

3

限报1名省部级劳模

山东省医务工会

2

限报1名省部级劳模

河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

3

限报1名省部级劳模

湖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

3

限报1名省部级劳模

湖南省教育工会

3

限报1名省部级劳模

湖南省卫生工会

2

限报1名省部级劳模

广东省教科文卫工会

3

限报1名省部级劳模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工会

3

限报1名省部级劳模

海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

2

限报1名省部级劳模

重庆市教科文卫体工会

2

限报1名省部级劳模

四川省教科文卫工会

3

限报1名省部级劳模

贵州省教育工会

3

限报1名省部级劳模

云南省教育卫生科研工会

3

限报1名省部级劳模

西藏自治区教育工会

2

限报1名省部级劳模

陕西省教科文卫体工会

3

限报1名省部级劳模

甘肃省教科文卫工会

4

限报1名省部级劳模

青海省教科文卫体工会

3

限报1名省部级劳模

宁夏教科文卫体工会

4

限报1名省部级劳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工会

3

限报1名省部级劳模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工会

2

限报1名省部级劳模


附件2

2018年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劳模休养登记表

报送单位(盖章):

姓名

性别

年龄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身份证号

所获最高荣誉

及年份

手机号码

注:请于7月6日前将电子版登记表发邮件至jkwwt@acftu.org.cn委办公室)。

联系人:孔俊勇,010-68591761,15250977739;徐心卉,010-68591746,18501124519。

 

附件3

2018年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劳模休养接送站登记表

 

姓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

手机号码

报到

返程

日期、航班号(车次)、飞机抵达(列车到站)时间

具体到达机场(火车站)名称

日期、航班号(车次)、飞机起飞(列车开车)时间

具体出发机场(火车站)名称

报送单位(盖章):

注:请于7月13日前将电子版接送站登记表发邮件至514198942@qq.com(松花湖工人疗养院)。联系人:赵春海13804422287王双竹13596244755


 

 

 

 

 

 

 

 

 

 

 

 

 

 

 

 

 

 

 

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        2018年6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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