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区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科文卫体工会《关于开展全区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宁教工字[2018]2号)要求,在全校范围内推荐自治区五一巾帼标兵岗1个和自治区五一巾帼标兵1名。请各部门务必于2018年1月16日上午10点前将推荐结果报校工会办公室(推荐纸质结果需盖部门公章),逾期未报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推荐范围、推荐条件及要求等详见附件。
联系人:戚美娜
联系电话:2135048
附件 关于开展全区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附件五
校工会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