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选工会小组长的通知
各工会小组:
为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更好发挥工会小组在工会组织中的重要作用,鉴于学校部门和人员调整基本稳定,经校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改选、增选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工会小组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现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设立工会小组,民主改选、增选工会小组长(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名单详见附件一)。
二、工会小组长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教职工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3、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及时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维护教职工正当权益。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好的群众基础,能胜任本职工作。
三、要求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为召集人,按照工会小组长基本条件做好改选、增补工作。
2.于2015年12月18日前将工会小组长改选、增选结果(附件二)上报校工会。经校工会研究确定后予以公布。
联系人:曹璊 联系电话:2135048
附件一
附件二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5年12月16日